洛川县污水处理及雨水中水回用项目
来源:信息部 日期:2024-07-16
洛川县污水处理及雨水中水回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洛川县污水处理及雨水中水回用项目现进行公众参与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全文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poACv6tc_-m4W3PSYrKNQ;提取码:aj75。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邮寄或现场查阅纸质报告。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位于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及相关群体。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hwwwmee.govcnxxgk2018/xxekxxek01/201810t20181024 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发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7月14日至2024年7月24日。
洛川苹果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14日